4 M. z" N# s+ h: f' Z! U! a: l# |哇,又被抱抱又被摸頭,好開心啊,都是我喜歡的XD。樓主如果做哥哥,也是很稱職的哥哥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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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S7 h* ?+ [2 l6 l, b9 C) C, J' x- @相較於Dustin和Leo,我覺得當初其實有正式走一起的可能性(我主觀臆測啦),我跟U君應該從來就沒這種可能性,他就是言語撩撩而已。U君的team不夠大,team leader沒有私人助理編制,U君對隔壁更大的team的leader有私人助理有些羨慕。我當時除了原本的活加上充當公司英文翻譯的活,還兼了U君私人助理的活,當然這私人助理活我做得甘之如飴(甚至比其他活更有樂趣),也是我自願的。U君對我不太設限,連私人報稅跟投資的事情都有一部份是我處理的,U君想留我很大一部份原因應該就是想繼續獲得我的勞力價值吧。當然我也能理解,在我堅持要離職情況下,他所有的挽回工作失去價值,這時也就突然覺得我「很難用」了。是說你遇到那位workplace bully這麼仔細觀察,花大把時間舉報,實在很閒啊,難怪沒時間做好正經工作了。# {- D+ d/ w. @' R2 S- z3 P: z
% w# J9 H3 m+ t9 yDustin跟Leo一直都在同組嗎?你遇到bully的事件時,前前後後有沒有跟Leo討論?不是說Leo能幫你做什麼,只是想他會不會提供一些emotional support?而且對照你最近發的新篇故事,如果Dustin換到另一組但Leo還在原本的組,這過程Dustin假如沒先跟Leo談好,Leo恐怕會不高興吧。不知道當時Dustin是OPT還是已經拿H-1B了,但不管哪個身份如果一下失去工作都很麻煩。以我的個性如果知道有人舉報我,又還想在美國待下去的話,一定非常焦慮,假如沒有像Leo這樣本就了解全局的人可以交換意見,應該會更難受。我離開美國有點久,細節我沒把握了,但我記得OPT的話,就算90天grace period沒用完,也只有90天(或剩餘時間)找新工作;如果是H-1B的話,公司直接買張機票送Dustin回中國就結束了,好像是這樣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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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中生能揣摩自己已經是學校職員,以學校職員的心態寫文章,即便樓主家裡有些背景,我覺得還是很厲害啊!看來樓主文筆很早就已經有很高造詣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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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Z; S- P7 L# r: m1 w7 S至於他提到「我需要他大於他需要我」這點,心理衝擊是有,但也彰顯這種朋友間的part-time類主奴互動,如果沒有事先把框架都設好,邊界不明確,就可能導致這問題。這話如果放在調教情境一點也不奇怪;但如果是平等朋友間的互動那就很糟了(就像Leo說他爽完後你才可以爽,如果out of context肯定就有問題)。不過你說「刚写完那一段里面的让我走开这样」,我沒看懂是哪段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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唉,從沒想過我會是個「小妖精」,不過「小妖精」也不錯,等著個好主人來收服調教啊。你的週末要結束了,希望新的一週一切順利! |